close

“男男”強奸案:艾滋男性侵醉酒男性朋友獲刑



身患艾滋病的男子董某,趁男性朋友李某酒醉在其傢裡熟睡之機,對其實施瞭性侵。

日前記者獨傢獲悉,董某被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網絡圖

據瞭解,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北京市法院審判的首例“男男”強奸案。被稱為“中國性學研究第一人”的原中國人大社會學系退休教授潘綏銘表示,對性侵害的對象,中國法律由過去的性別第一位,修改為現在的人本第一位,這是中國法制的進步。

男子酒後醉臥男性朋友傢 被性侵

據瞭解,本案被告人董某,1972年生,住北京市順義區,曾因犯盜竊罪、危險駕駛罪兩次獲刑。??

順義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14日22時許,在順義區某住宅樓臥室內,董某趁李某(男,41歲)酒後熟睡之際,性侵瞭李某。

案發後,董某主動投案。其與被害人李某已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

而董某自己承認,他於2015年感染瞭艾滋病。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董某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系自動投案,已賠償被害台中家電行推薦人損失並獲得諒解,故其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2017年10?a href="http://www.lanyi8.com.tw/buyinfo.php">台中家電批發商?0日,順義法院判處董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李某為何會在酒後睡在董某傢的床上?對此,董某的辯護律師簡短地向看法新聞記者透露,李某與董某是關系比較相熟的朋友,所以在與李某喝酒聚餐後,董某將其帶回傢中,其倒頭就睡,給瞭董某可乘之機。

他表示,由於雙方當事人目前已經達成和解協議,所以他不便再說詳細案情。

專傢解讀:法律由性別首位變為人本首位

據瞭解,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北京市法院審判的首例“男男”強奸案。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猥褻罪的對象由“婦女”改寫成“他人”,男人的性權益從此也得到瞭法律的完整保護。

對此,被稱為“中國性學研究第一人”的原中國人大社會學系退休教授潘綏銘接受看法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對性侵害的對象,中國法律由過去的性別第一位,修改為現在的人本第一位。這是中國法制的進步,也是對於人權自由的保障。

在他以前對於兩性群體的研究中,他發現,以前男性遭受性侵害,往往自認倒黴,而整個社會對於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也似乎比較包容,都認為這是小事一樁。

“過去對於強奸猥褻案,是將區分性別放在第一位。就是被強奸猥褻對象必須是婦女,男性不包括其中。在我來看,這種將性別放在第一位來認定被性侵害的對象,是極其不合理的。”潘綏銘說。

在潘綏銘看來,過去對於男性遭受性侵害的集體忽視,也與個人意識不強有關。這些年,隨著個人意識越來越強,人權保障思想也隨之得到強化,很多人認為,性侵害的對象不再隻是女性,這種思想意識的改變,促進瞭相關法條的修正。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張恩傑

編輯/武玉姍


新浪台中南屯家電行新聞公眾號

更多猛料!歡迎掃描左方二維碼關註新浪新聞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arrow
arrow

    flj119lj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